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16:13:57 |
文号:兴发改投审〔2025〕55号
建设内容:利用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佛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屋顶建设一个规模为70.68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屋顶面积约300平方米。项目设备主要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钢支架、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等。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4.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11万元(包含劳务报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劳动报酬:聘用当地农村劳动力6人用于光伏板材料搬运和光伏板附属设施建设,劳动报酬300元/天,发放劳务报酬2.76万元,劳务报酬占项目总投资11.26%,劳务报酬应在方案或慨算(预算)中予以单列。
批复时间: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