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08-15 10:35:56 |
文号:兴发改投审〔2025〕58号
建设内容:项目地点在兴宁市兴南大道北279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内,对原实验室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筑面积共1210平方米,包括装修工程、实验台更换、通风工程、实验室温湿度监控系统、实验室供水供电改造、供气工程及消防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79.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2.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1万元,预备费用5.4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2023年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解决。
批复时间: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