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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复函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11:15:24

文号:兴发改投审〔2025〕123号

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及费用如下:

1.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对兴宁市兴田街道、福兴街道等3个街道(不含城区)和永和镇、新圩镇、罗浮镇等17个镇范围内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工作,调整后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增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处理设施1845座,购置资源化利用配套浇灌工具59973套,完善提升污水收集管网1886.852公里。

2.项目估算总投资60660.57万元,其中:工程费52502.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56.67万元、预备费2000.99万元。

批复时间: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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