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日行动】兴宁警方破获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8-31 09:17:07

2.jpg3.jpg

普通的电灯泡、u盘

充电器、钥匙扣

这些看似正常的日常用品

你能把它们和

“偷拍”“窃听”

联想到一起吗?

  近日,兴宁市公安局网警大队依托“智慧新警务”,成功侦破一起网上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取缔了一个辐射全国的非法销售网点,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为兴宁公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今年8月,网警大队接到线索,称兴宁本地人员刘某标涉嫌在网上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接到线索通报后,兴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专案组发现,刘某标在网商平台售卖灯泡、充电器、U盘等大量商品,但价格与物品实际价值严重不符。办案民警经外围调查及实验确定,这是一家“挂羊头卖狗肉”的非法网店,刘某标利用这些商品作掩护,售卖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8月10日,兴宁市公安局网警大队联合派出所等部门,根据前期掌握线索,果断出击,在兴宁市城区某门店内,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标,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598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标两年前在网上了解得知窃听、窃照设备有市场“商机”,受利益驱使,便开始从非法渠道进货做起了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意”,并拓展网上业务,在正常商品的掩护下将非法器材销往全国。

  “我真的不知道这事犯法!”“早知道我就不这么干了!”在抓捕现场,刘某标如是说。目前,刘某标因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窃听、窃照器材容易侵犯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一旦泛滥,不但人人自危,还会造成信任危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是违法犯罪行为,大家应自觉抵制、依法维护,不要因一时好奇或非法目的铤而走险、酿成大错。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