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3-21 15:58:18 |
你知道吗?
居民身份证周末也能办啦!
兴宁公安为持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
满足广大群众
尤其是未成年人出行、考试等用证需求
即日起至6月份
全市范围内开展居民身份证线下办理
周末专场服务活动
全市任一户籍服务窗口均可申办
市民可前往就近任一户籍窗口办理
1 活 动 时 间 即日起至6月份,逢周六上午8:30-11:30。 2 办 理 业 务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到期换领(有效期在3个月内)、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等业务。 3 办 理 地 点 全市户籍服务窗口均可办理 1、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户政窗口。 2、各乡镇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 4 线 下 办 理 所 需 材 料 (一)梅州市户籍 未满16周岁的:需由家长(监护人)陪同,提供数字相片回执、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材料(能反映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材料之一)。如家长(监护人)不能亲至陪同代申请的,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通过“粤居码”“委托代办功能”实人实名认证后,双方网上确认签署委托书进行代办。 一图读懂|16周岁以下居民身份证“委托办”操作指引 年满16周岁以上: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提交材料包括《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照相馆拍照后取得),属到期换领的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省内非本市户籍 除了提供第(一)点的材料外,还需申报梅州范围内的有效“粤居码”。 (三)非省内户籍 除了提供第(一)点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以及申报梅州范围内的有效“粤居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