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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公安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9-03 17:29:52

附件1

兴宁市公安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5项,均已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已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有10项,未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有15项,分别为: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初审、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印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因私出国护照审批、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批、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签发、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审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核准及其竣工验收、出入境通行证签发。这些审批事项未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原因有:一是审批事项需要有前置条件的;二是审批过程中要实地审验和审查资料真实性的;三是有省级文件明确规定的;四是审批环节属受理阶段,不是最终审批发证。行政许可申请量为107669宗,其中受理量107669宗、不受理量为0宗;行政许可办结量107717宗(含往年申请,18年办结),其中审批同意量107701宗、审批不同意量16宗、转报办结量为0宗。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认真审批各类行政许可,核发许可证。

(二)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行警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行政服务中心、局办证大厅、兴宁市公安局互联网都公开公示了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

(三)推行标准化情况。我局共有15项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印发了《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

(四)创新方式情况。目前我局户政、交管窗口单位本着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推行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如一站式服务、证件快递等业务,缩短办理时限,大大地方便群众,做到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五)监督管理情况。我局设有监督室,对本局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实施监督,发现、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外成立有社会监管小组,接受社会各界监管检查。2018年来,我们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效能投诉机制,不断健全以投诉有门、受理有效、结果反馈等为主要内容的投诉工作机制,在行政服务中心、局办证大厅、兴宁市公安局互联网公布兴宁市公安局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二是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进行监督。

(六)实施效果情况。我局的行政许可工作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达到了行政许可的预期效果;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大大方便了群众;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逐步提高。2018年未收到关于行政审批问题的投诉件。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实施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不深,对工作业务不熟悉、责任心不强;对行政许可的材料审查把关不严,注重形式审查而忽略实质审查;部门人员不足,经费有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通过学法培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其法律意识,达到其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是增加人员,保障足够经费。

兴宁市公安局

二0一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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