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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宁市公安局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6-21 11:06:46

  兴宁市公安局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工作力度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化“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化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等精神,按照《兴宁市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审批环节向极少转变、审批速度向极快转变、审批方式向极便转变”,对标广州先进做法,通过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及表单等电子化应用、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重点在出入境、治安、交通管理等民生领域探索推行“极简审批”改革,打造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简约高效的审批服务模式,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行审批服务“极简办”。

  各业务部门全面对标广州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和办理流程,围绕“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要求,大力实施以下6种办理形式,并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

  1.自助办。对可通过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的事项,要推广

  24小时自助服务,加强本级政务服务场所自助终端部署,推动更多便民高频事项进驻自助终端设备。事权部门对照广州事项标准梳理“自助办”事项清单,于2023年 6月初前实施本级第一批“自助办”审批事项(附件1)。(责任部门:出入境、治安、交警;完成时间:2023年6月初)

  2.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对本部门业务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事权部门梳理本部门业务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于2023年6月初实施本级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附件2)。(责任部门:治安管理大队;完成时间:2023年6月初)

  3.融合办。以“即来即办、不见面审批、自助办、免证办、一件事一次办”5种办理形式为基素,通过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服务、信用审批模式,实施“免证办+容缺受理+即来即办”“一次办+告知承诺”“免见面+”等融合审批方式(附件3)。2023年6月底实施本级第一批“融合办”事项。(责任部门:出入境管理大队;完成时间:2023年6月底)

  4.即来即办、不见面审批、免证办。对不需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听证、公示等环节,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要当场予以审批;对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指尖办”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的,要大力推广普及;对能够通过电子证照等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 查询、核验的,要一律免于提交实体材料。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标广州等先进地市,落实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对即来即办、不见面审批、免证办改革事项(附件4)持续跟进,如有相关改革事项实施推出,请将事项清单以及改革情况报指挥中心。(责任部门:出入境、治安、交警、刑侦、网警、禁毒、经侦、看守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

  对以上办理方式之外的本部门事项,对照先进地区事项办理标准,通过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方式对事项办理“时限、环节、材料、跑动次数”再压缩,梳理“四再减”事项清单,并持续动态更新推进。(责任部门:出入境、治安、交警、刑侦、网警、禁毒、经侦、看守所;完成时间:2023年6月初)

  (二)推进重点领域审批“极简”改革。

  1.推进商事登记领域“极简”改革。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推进商事登记领域“极简”改革,结合公安职能不断深化“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治安大队负责;完成时间:2023年6月初推出第一批改革事项清单,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全面完成并在全市范围实施)

  2.推进高频民生服务领域“极简”改革。推动出入境、治安、交通管理等更多高频民生服务领域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银行网点办理,实现“家门口办”。加大高频民生政务服务事项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推动数据共享、证照互认,拓展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和全环节覆盖度,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好办易办。针对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依申请办理事项,利用大数据筛选比对功能,变群众申请办理为数据自主比对、部门联动协调、补贴主动核发、证件快递送达。(责任部门:出入境、治安、交警、刑侦、网警、禁毒、经侦、看守所;完成时间:2023年6月初推出第一批改革事项清单,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全面完成并在全市范围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极简审批”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各相关部门承担本部门“极简审批”改革工作总责,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指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做好这项工作,制订本部门落实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改革工作尽快落地见效。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极简审批”改革工作目标,对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实施“极简审批”事项,对已实现“极简审批”的事项要强化巩固,对未实现的事项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本部门各类事项达到“极简办”,并对照先进地区事项标准持续推进,动态公布实施“极简办”事项。

  各相关部门对照要求对本地区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落实重点领域改革,参照制定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并于6月14日、9月14日、12月14日将“极简办”事项清单以及重点领域改革情况报送指挥中心单位邮箱。

  (三)强化督导检查。指挥中心、监督室要加强对“极简审批”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遇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事项,要及时报告。市局监督室将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政府网站、新媒体、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载体宣传“极简审批”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浓厚氛围。

  附件:1.市公安局“自助办”事项参考清单(第一批)

  2.市公安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第一批)

  3.市公安局“融合办”事项参考清单(第一批)

  4.市公安局“免证办”事项参考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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