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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118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18 10:34:30

  2024年,兴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侦查打击年、执法监督年、警务改革年三大主线,着力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大力推进“排雷、攻坚、提质”三大重点工作,扎实开展“6+4+2”打击整治、“三大专项”攻坚、“梅安2024”、预防和治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2023年度执法质量工作获评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我市被广东省委平安办颁授2023年度“平安鼎”,是今年梅州地区唯一获此荣誉的县区。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等情况

  我局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委(扩大)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学法,做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领导带头领学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调研相结合,使之贯穿于工作生活和党性锻炼全过程,进一步夯实了全警思想根基,筑牢忠诚警魂。

  我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4年兴宁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党委书记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警政治轮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类培训,引导全警依托“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年度学法考试等学习平台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全警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兴宁建设部署的强大动力。今年以来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全局59个党支部(总支)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18次。

  一是坚持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部署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对意识形态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忠诚警魂。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精心策划组织学习讨论,切实把全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梅州市委、兴宁市委各项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体现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和谋划安排好今后工作之中,全面提升兴宁公安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兴宁法治兴宁。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努力锻造过硬兴宁公安铁军。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抓住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放松,进一步筑牢忠诚警魂、践行为民初心、提升法治水平、强化纪律作风,不断强化对党忠诚、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公安铁军。

  三是坚持知行合一,奋力推动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兴宁、法治公安建设的思路举措,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兴宁、平安兴宁作出更大贡献。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我局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夯实对党忠诚的信念根基。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完善机制,夯实执法工作根基。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伟军同志多次听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专项部署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并要求各执法办案部门“一把手”切实抓好执法质量,真正将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结合实际制定《兴宁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奖惩规定(试行)》、执法考评月通报、季点评等一系列制度规定;通过制定完善案件管辖制度、法制员制度、案件考评制度、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为保障法制人才梯队建设,出台《兴宁市公安局法制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参考民警予以准假培训学习,对通过考试表现优秀的民警予以奖励,并优先考虑调整工作岗位、提拔重用。

  (二)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我局分别在1月和8月分两期举办了业务培训会,并组织专职法制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会,通过学习公安机关在各类执法工作中常见问题和工作思路,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民警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三)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兴宁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支持,改造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完善系统平台设备;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在梅州地区率先成立送押看护队伍,服务基层实战,打造“标准化”、“智能化”、“一站式”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制定出台《兴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兴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看管送押工作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推动执法办案中心全方位提质增效。

  (四)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执法水平。深化“周巡查、月通报、季点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常态化开展网上督察,发现问题220宗,涉及警情82宗、刑事案件58宗、行政案件80宗,均落实整改。组织专班攻坚破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完善检警协作机制,共召开例会13场、专题研讨会21场,推动案件结案率不断提升。推广应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组织业务培训和实践应用,努力实现网上执法办案全流程同步记录、实时监督。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业务骨干培训、实地指导办案等方式,推动队伍执法执勤能力不断提升。

  (五)重点加强突出和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整治,进一步强化打击违法犯罪的专业化能力。围绕侦查打击年部署,纵深推进“6+4+2”打击整治、“三大专项”攻坚、夏季治安打击整治、“梅安2024”“兴安2024”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八类严重暴力犯罪及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涉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持续开展反诈、毒品、打私综合治理。今年1至11月共立刑事案件720宗,破刑事案件590宗,刑拘587人,取保候审371人,监视居住28人,提请逮捕361宗490人,逮捕317人,移送起诉514宗702人,行政拘留693人,行政处罚694人,强制隔离戒毒10人;试点建立“警校共建”工作机制,分别在华侨、沐彬中学设立警务工作站,共计派驻9名警力开展严重不良未成年人帮教、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工作。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诉讼方面。2024年1-11月,兴宁市公安局及下属所队被申请行政复议17宗,12宗予以维持,3宗终止,2宗未结。行政诉讼:一审合计7宗应诉案件,被告行政应诉6宗,第三人行政应诉1宗,经审理,我局4宗胜诉,1宗撤回起诉,2宗未结。二审行政应诉3宗,2宗胜诉,1宗未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被负面评价。

  (七)上一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针对上一年度的存在问题,我局于7月17日制定《兴宁市公安机关依法办结案件规定》(〔2024〕413号),由法制大队牵头对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进行不定期执法巡查和案卷抽查,加强对已立未结案件进行排查,梳理线索,查摆证据,督促执法办案部门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推动案件依法如期办结;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和执法质量巡查,落实执法办案积分考评机制,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组织开展兴宁市公安局执法质效巩固年活动,落实“周巡查、月通报、季点评、年度考核”机制,对执法中的共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进行通报提醒;加大执法办案民警全员培训力度,以开展“强素质、提能力”执法培训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执法专题讲座培训会,分别于1月、8月组织召开了兴宁市公安局执法培训会,围绕办案要点对民警开展点对点培训指导;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公安业务骨干执法培训会、执法专题讲座等,通过案例分析和理论探讨,提高民警释法解惑、沟通协调、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不定期与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案件交流研讨会,统一法律适用认识,不断提升民警办案质量。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通过全市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公安法治建设得到不断推进并取得一定成绩,但离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仍有一些不足和问题待今后不断加强和改进:

  一是法治理念和服务意识尚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公安工作任务重,人手紧等原因,民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深层次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公安执法总量大、覆盖面广,民警对具体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上难以整齐划一,在执法中还存在着不够规范、效率不高、案件查处不及时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是学法用法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有待强化。学习内容的法治主题不够突出,对基层民警普遍反映的执法难点问题、制约执法办案高效率运作瓶颈性因素,以及新形势下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的法律研究有待加强;办案民警普遍对法律法规、执法指引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影响执法办案质量,特别是在处置突发、敏感案事件和防范打击新型违法犯罪时,运用法律手段的能力水平不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切实抓好各项基础建设工作,夯实公安工作长远发展基础。继续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改造和案管中心建设,加强执法办案场所和案管中心的精细化管理;加强基层保障,要充分考虑基层的需求,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着力保障当前基层最为急需的警用装备和基础设施。

  (二)强力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完善“两统一”机制,继续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涉案财物随案移交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民警法治意识。以开展日常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民警的宗旨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群众意识,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健全并坚持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所队领导学习法律的制度;促进广大民警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上,以从源头上保障执法的规范化。

  2025年,兴宁市公安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不断提升广大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强化执法监督,狠抓执法质量,助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经济发展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兴宁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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