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解读六】坚定不移实施生态提升工程 建设更高颜值美好家园
浏览次数:-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3 21: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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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实施生态提升工程,建设更高颜值的美好家园。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全地域生态建设、全系统生态保护、全要素价值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兴宁大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一是共同抓好大保护。严格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构筑粤东北生态安全屏障。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行林长制,高标准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稳定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认真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狠抓能耗“双控”,因地制宜布局发展光伏发电和储能项目,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全面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二是协同推进大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从严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规定。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抓好铁山嶂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强化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污染管控。全面落实河长制,发挥好市镇村三级污水处理设施作用,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实现全流域长治久清。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宁江水质保护。加强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有序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
三是积极构建大制度。坚持把制度约束作为最严厉的管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健全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系。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做好我市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对接全国市场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让良好生态为高质量发展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