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解读九】坚定不移实施安全发展工程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稳定兴宁

浏览次数:-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0 21:08:49 <

党代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实施安全发展工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稳定兴宁。要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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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会提出主要从四方面实施好安全发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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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筹抓好各类安全。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突出抓好经济安全,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金融安全、稳健和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加快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高水平治理。巩固提升扫黑除恶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厉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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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四方”责任,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立完善稳定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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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梅州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深化“两代表一委员”工作机制,动员和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网络联动机制,推动信访积案化解,促进更高效能的社会治理,实现平安共建、融合共治、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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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持续深化依法治市。推动法治兴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大力实施“八五”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法律援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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