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3 21:45:17 | < |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稳固脱贫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现行帮扶政策体系,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兜底保障,抓好扶贫资产管理使用,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大力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更多资源向乡村集聚,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是保障粮食安全。建设高标准农田9.16万亩,抓好水田垦造、拆旧复垦,在2023年底前将可复耕的撂荒耕地全部复耕复种到位,确保粮食、禽畜、蔬菜、水产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狠抓耕地保护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6.72万亩以上,年均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5万亩以上、产能30万吨左右。 三是发展农村经济。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新培育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专业示范社6个。大力实施“乡村工匠”等工程,积极培育高素质“新农人”。推广农机、农技、农资服务,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完善供销平台,加快构建以生产、供销、信用为主线的公共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推广土地股份合作试点,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推动流转土地集约规模发展。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多渠道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深入开展促进农村集体增收专项行动,力争今年底基本消除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2023年底基本实现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