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浏览次数:-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07 20:30:18 <

1月29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宋才华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依法治国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精神等,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并审议了有关报告。市领导洪国华、邓强、陈日新、袁勇华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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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中央和省委依法治国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精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了《兴宁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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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落实,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兴宁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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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一要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用力。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抓培训,全面系统抓宣讲。二要在实干笃行提升依法治市水平上久久为功。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全市法治工作质量提升、效率提升。三要在指导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善作善成。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为契机,推动法治兴宁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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