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秀雄率队到我市调研: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浏览次数:-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5 21:27:00 <

3月1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秀雄率队到兴宁市坭陂镇调研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深挖潜力,凝心聚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兴宁市委书记宋才华,兴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勇华,兴宁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黄志勇,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展明等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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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雄一行实地察看了坭陂法庭服务大厅、审判庭、立案室等场所并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兴宁坭陂、叶塘、宁中、龙田四个基层人民法庭以及兴宁市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等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法庭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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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华对调研组一行来兴调研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对兴宁法院和人民法庭在服务社会发展、司法便民利民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兴宁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支持兴宁法院工作,全力支持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为人民法庭在基层一线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兴宁法院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民法庭,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庭新形象和人民法庭干警的精神面貌。希望兴宁法院要认真落实好此次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来兴调研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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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雄对兴宁市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兴宁法庭各项工作基础较好,在法庭建设、司法办案、服务为民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希望兴宁法院再接再厉,擦亮工作品牌,更好地服务兴宁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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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做好下一步人民法庭工作,林秀雄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坚持“三个服务”原则。要把坚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作为“准星”,自觉把人民法庭建设融入到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推动与当地镇街、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联动,构建多元化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助力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坚持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专业法庭,提升法庭信息化水平,努力破解人民法庭工作中的难题。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落实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基层法庭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选优配强人民法庭干部队伍,强化履职培训,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等机制体制,激发广大基层法庭工作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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