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获省核查组肯定

浏览次数:-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2 21:30:15 <

11月30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局长罗燕喜率领省林长制现场核查组来兴开展林长制现场核查工作。梅州市政府副市长陈亮,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副市长吴思波等陪同参加了活动。



省林长制现场核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水口镇松陂村“10.2”火灾现场和石马镇米渡村名峰油茶基地,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


核查组对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为重要抓手,压实各级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努力破解林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了不少新举措、新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林业高质量发展,森林质量明显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持续增强,林长制工作已落地落实。



核查组要求我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梅州市的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立改尽改,不断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