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融媒体中心(兴宁市广播电视台)内设机构

浏览次数:-作者: 李兰 发布时间:2022-02-10 21:27:44 <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兴宁市广播电视台)为中共兴宁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归口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领导,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务、综治、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制订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计划;检查、监督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协调各部室开展工作,做好资料整理;负责中心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和安排;编排财务计划,编报预算、结算及各类报表;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使用、开发;负责中心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总编室

  负责中心宣传工作的策划、协调、管理和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宣传任务的策划、方案制定;负责中心节目的监督,组织对采编播人员的业务培训,协调做好记者证、播音员证等证件年审工作;负责与梅州日报社的对接协调,做好《今日兴宁》报纸的编辑、制作、发行等工作。


  (三)采编部(指挥调度部)

  负责融媒体中心日常采编的指挥调度、任务派发统筹和值班值守等;负责重大主题、活动、会议的宣传策划、电视直录播等工作;负责接受新闻报料、新闻线索分类、重大新闻策划和新闻信息传送,组织安排记者进行全媒体新闻素材的综合采集 和分类编辑制作;负责做好各类专题节目的策划、拍摄、制作 等工作;负责中心节目主持人、播音员的管理调配;负责新闻 宣传的通联和通讯员培训工作,并协调做好新闻创优、上送等工作。


  (四)广播部

  根据广播平台的传播特点,负责兴宁人民广播电台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广播新闻节目的编辑、录制;负责《行风热线》 等广播直播节目的策划、制作和播出;负责年度广播节目的创优工作。


  (五)电视部

  根据电视平台的传播特点,负责电视节目的编排审核、上传播出等工作;同时组织做好除新闻节目、专题节目外电视剧、文娱、教育等影视节目的策划、录制、编播工作。


  (六)新媒体部

  负责做好全媒体相关稿件、视频、图片等收集编辑制作和 发布工作;根据新媒体平台的传播特点,按照“移动优先”等 要求做好“兴宁发布” APP、“兴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兴宁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及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的内容编辑发布推送、维护运营等;承担中心安排的新媒体宣传视频,负责 大型活动网络投票、网络直播的技术配套;积极开展活动,扩 大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和用户群,并对接上级相关媒体对外宣 传推介兴宁;负责网络外宣稿件的传送、统计;开展舆情监测、民意收集、数据分析、建言咨政等工作,服务公共决策;参与智慧政务、智慧城市建设,强化为民服务。


  (七)传输播控部

  负责安排日常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值守和无线发射值守管理;负责做好中央台和省台无线广播电视等节目的接收、转播、发射工作;负责所有节目的录播、监听、监看,做好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理工作,及时反馈播出质量情况;负责机房日志的填写、收集、存档等工作。


  (八)技术保障部

  负责广播电视前端机房、播出机房、广播电视发射塔、广播录直播室、电视录直播室的日常技术维护保障工作;负责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的基本维修、技术改造以及各类重大活动的技术保障等工作;负责办公网络的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制定各种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并配合做好采编播设备采购工作和应用培训;负责广播电视无线发射设备频率、频道的上报、年检等业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有关资料、报表情况的统计及上报;负责中心的消防、用水、用电设备维护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九)产业发展部

  负责做好传统广告宣传业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广播电视、 互联网产业发展目标和规划,承担文化产业开发、文化项目引进、文化增值业务拓展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以及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活动,大力拓展文化传媒等服务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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