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3 16:46:03 |
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组织实施的“兴宁市第二批典型培育村道路提升项目”,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对本项目给予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目前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向社会公开该项目的监理服务公告。
兴宁市第二批典型培育村道路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实施的“兴宁市第二批典型培育村道路提升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规定要求,根据合同规定内容履行监理的全部职责,严把工程质量关,同时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业主的检查监督。
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