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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路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2-03-21 16:3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兴宁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 兴宁市公路局网 (http://xnglj.xing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宁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宁市兴田一路501号;邮编:514500;电话:3384264)。

  一、 概述

  2011年,兴宁市公路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 实事求是、政务公开 的原则,全面落实《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及时准确地发布了相关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党务信息9条,通知公告5条,公路新闻15条。方便了群众办事,展示了公路部门良好的形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兴宁市公路局网(http://xnglj.xingning.gov.cn)、政府网站、公布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并及时更新和扩充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众查询更全面、高效、便捷,极大地增进了公众对我局政务信息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12月底,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没有涉及 不予公开 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12月底,暂无公众前来申请查询政府信息,未发生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12月底,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形式不够新颖。
二是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面有待完善。虽然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电子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但在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够明显,查询、检索系统功能还不够强大。
2、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公路局的重点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 被动 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12月底,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宁市公路局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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