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2012年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标准按原标准执行。年票缴交期从2012年2月8日起至5月31日止,请广大车主按时到全市各县公路规费征收点缴交。逾期将按日加收2 permil;的滞纳金。
特此通告
梅州市公路局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