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0-12-21 16:35:16 |
通 知
各车主:
2011年度梅州市机动车辆道路通行年票费从2011年元月1日起开始征收,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31日,逾期将按日加收2 permil;的滞纳金。请各车主按时到兴宁市公路局公路规费征稽所缴交。
特此通知
兴宁市公路局
2010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请各车主缴费时携带 银联 卡及以下资料
1. 机动车行驶证(正副)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 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缴费地址:兴田一路501号 咨询电话:338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