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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鸽产业一体化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发布时间:2022-10-28 10:3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鸽产业一体化科技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坭陂镇官陂村;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5°46′45.992″,N24°3′5.891″

建设内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14.87亩,本项目建设占地面积284.85亩(189898.98 m2),建筑面积约80800 m2。项目设计种鸽存栏量为15万对,年出栏肉鸽330万只,主体工程包括鸽舍、洗涤车间、饲料加工车间、智能孵化车间;及配套仓储工程、公辅配套工程、环保工程。

二、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间,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如下: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鸽舍及鸽粪堆放仓恶臭、饲料车间粉尘、厨房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等。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鸽子饮用水、鸽垫清洗用水、鸽舍消毒用水、员工办公生活用水、初期雨水等。

3)噪声环境影响:鸽群叫声以及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各类设备噪声源,噪声声级范围65~95dB(A)。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鸽粪、污泥、病死鸽、畜禽医疗废物、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依托屠宰项目配套建设的一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60 m3/d。废水经集中处理后达到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表5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其他地区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作物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三者较严值后作为项目场地内林地灌溉用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鸽舍、鸽粪堆放仓库恶臭气体的防治措施

养殖场恶臭污染的控制方法有多种,但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控制恶臭气味产生的源头和扩散渠道,本项目鸽场恶臭气体主要采用综合治理的方法,从源头入手,分为三个阶段减少恶臭的产生,即喷淋除臭+加强绿化。① 优化饲料。选用绿色饲料添加剂,目前常用的绿色饲料添加剂主要为酶制剂、益生素和丝兰属植物提取物。采用绿色饲料添加剂后,可减少鸽粪尿中氨、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的产生量,从而减少了养殖场区恶臭污染源强。 ② 喷淋除臭。通过卷帘控制鸽舍的温度,使鸽舍内温度不至于过高;对鸽舍、鸽粪堆场仓库定期喷洒除臭剂。 ③ 加强绿化。在鸽场及周围种植绿色植物是为了防止气味扩散,降低场区温度和噪音、提高环境质量最有效的手段。种植绿色植物首先可以降低风速,防止气味传播到更远的距离,减少气味的污染范围。在鸽场及场界外实行立体绿化,使之形成花园式景观。植物能吸收氨、硫化氢等产生恶臭的气体,降低其在空气中的浓度,降低恶臭强度;植物还可以减少空气中的细菌。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采取上述有效的防治措施控制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较严者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饲料加工车间粉尘处理措施

运输车辆进入饲料加工车间的卸车平台内,通过液压抬升进行卸料,卸料玉米、小麦、高粱及大部份粉尘将会随原料直接进入圆筒仓内,剩余部分飘浮的粉尘会经过吸尘罩及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吸附在脉冲布袋上,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设排气筒。未捕集飘逸粉尘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燃料选用含硫量≤0.035%的普通柴油,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中SO2NOx和烟尘的产生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可直接通过排烟管道引至室外达标排放。

4)厨房油烟处理措施

本项目食堂厨房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由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轻微。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声环境1类功能区标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所产生的噪声,可以被环境所接受,从声环境角度该项目可行。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有鸽粪、蛋壳外售给肥料厂使用;病死鸽及死胚蛋采取安全填埋井无害化处理;废弃包装材料(塑料编织袋)回用于鸽舍装鸽粪;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污泥交由专业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畜禽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安全处置,加之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对环境影响很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广东省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梅州市的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具有规划合理合法性和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关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达标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外部水环境、大气环境所构成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

本评价报告书认为,本项目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鸽产业一体化科技园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兴宁市坭陂镇角塘村油罗陂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591653****

电子邮箱:jjahxyy@163.com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滨江路07栋首层1号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157662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址链接:

http://mz-senmiao.cn/index/blog/details/id/94.html,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1.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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