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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屠宰1050万羽肉鸽加工产业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发布时间:2022-10-28 10:3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屠宰1050万羽肉鸽加工产业一体化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梅州市兴宁市坭陂镇角塘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7′10.601″,北纬24°3′10.755″);

建设内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总用地面积30.02亩(20013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屠宰加工肉鸽1050万(羽)只,主体工程包括待宰区、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等,项目配置肉鸽屠宰加工生产线;及配套仓储工程、公辅配套工程、环保工程。

二、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间,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如下: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待宰、屠宰车间恶臭、暂存间恶臭、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机动车尾气及备用发电机尾气。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生活污水、屠宰废水(待宰区、卸禽平台、屠宰加工区排放的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屠宰烫毛废水、酮体、内脏清洗废水等)绿化用水等。

3)噪声环境影响:活鸽叫声、生产设备和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噪声在70~100dB(A)。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鸽粪、屠宰废物、废弃羽毛、病死鸽、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物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于厂内山林、种植区灌溉用水。屠宰废水经本项目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调节+ABR厌氧+缺氧+好氧+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的一级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物标准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三者较严值后,综合利用于本项目厂区内山林种植区及“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鸽产业一体化项目”山林种植区灌溉用水,均不外排。本项目废水处理技术可行。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待宰、屠宰车间恶臭、暂存间恶臭、污水处理设施恶臭

针对屠宰车间恶臭建设单位通过及时清理屠宰废物;加强机械通风设施+15m高管道引至建筑屋顶有组织排放;针对待宰区、暂存间恶臭、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均采用采取机械通风设施;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措施来减少恶臭排放。

②备用发电机尾气

本项目设1台功率为4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安置在场区内配电房内,供消防及停电时备用,尾气通过发电机内置尾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机房房顶达标排放。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声环境1类功能区标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所产生的噪声,可以被环境所接受,从声环境角度该项目可行。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鸽粪、屠宰废物、废弃羽毛、污泥均交由专业公司综合利用;病死鸽厂内进行安全填埋无害化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安全处置,加之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对环境影响很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报告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污染源强进行了核算,对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对本项目的风险影响进行了定性分析,提出了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对本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建设项目的反馈意见。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较为合理,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结构的调整要求,在促进地区经济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本评价认为,项目运营期间,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以及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兴宁市坭陂镇角塘村油罗陂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591653****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滨江路07栋首层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992839****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址链接:

http://mz-senmiao.cn/index/blog/details/id/95.html

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1.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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