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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嶂废弃矿区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兴宁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发布时间:2022-12-13 10:36: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铁山嶂废弃矿区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兴宁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五楼综合股,邮编:514500

联系电话:0753-3261672    传真:0753-32614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项目名称

铁山嶂废弃矿区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兴宁部分)

建设单位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合水镇上官村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铁山嶂废弃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兴宁部分)属于梅州市生态系统保护目标重点任务之一。根据《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铁山嶂废弃矿区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投审[2021]54号),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拟对铁山嶂铁矿矿区的兴宁部分进行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并按修复目标划分消除地质安全隐患工程、生态重建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1)铁山嶂废弃矿区范围排土场削坡减载、土地平整;(2)沟谷范围土地平整固化;(3)修筑截排水沟,实现雨污分流;(4)沟谷平整美化、裸露面土壤改良和植被绿化;(5)下游河道河岸修复绿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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