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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兴宁市人民医院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8 09:41:42

  根据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PPP项目黄槐镇三村合一站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五楼综合股,邮编:5145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兴宁市人民医院锅炉扩建项目

兴宁市人民医院

梅州市兴宁市福兴街道新联村、兴田街道洋岗村

兴宁市杰宇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福兴街道新联村、兴田街道洋岗村,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对环境影响较小,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与现有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有效减轻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设备,通过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

联系电话:0753-3259531        传真:0753-32614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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