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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挂牌

浏览次数:-作者: 张瑞霞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02 09:00:56

  2021年3月29日上午,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监测站和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举行挂牌仪式。兴宁分局领导班子和站、服务中心负责人共同进行揭牌。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监测站和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隶属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下属事业单位,两个部门的成立,对推动全市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强市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标志着兴宁市生态环境工作步入一个新时代。



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区域内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负责兴宁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有关指标的监测;参加制订兴宁市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的监测任务;收集、整理、储存本级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对环境质量和排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年鉴,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时上报各类监测数据、报告;参加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负责兴宁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配合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等工作。



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承担环委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协助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协助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协助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相关工作;协助落实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机关网络系统建设和维护、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协助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管理环保志愿者活动;负责生态环保领域的创文等工作。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局长黄伟文强调,两个揭牌单位要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扛起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兴宁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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