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617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南方+ 发布时间:2021-09-30 14:54:46 |
2021年9月22日下午,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刘东峰同志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省市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市府办、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塘镇人民政府、黄陂镇人民政府、石马镇人民政府、兴宁市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重点对于未动工的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石马镇、黄陂镇、叶塘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确保2021年10月2日前要全部动工。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1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于2021年11月底前建成并运行。
会议强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