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18 10:56:57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在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上下功夫,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从环评文件编制到审批的全过程保障,落实好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环评的各项措施,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助力推动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兴宁分局一是制订《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项目工作小组,负责推动重点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谋划、协调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并定期向兴宁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报告工作进展。二是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服务。围绕项目需求抢时间、抓进度,延伸服务,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前置梳理解决项目难点。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落地选址关注问题、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注意事项、环评办理的程序规定等,指导建设单位办理各类手续要件,确保项目建设不踏“红线”。加强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审查人员和专家答疑解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开展环评文件内部审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为加快审批提供必要条件。三是着力抓好环评审批提速增效。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产业布局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重点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受理,先行组织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待容缺要件完成后第一时间予以审议和批复,推动重点项目在短期内完成审批,为实现早日依法开工建设创造必要条件。对高质量编制完成环评文件的项目实行环评审批一次性办理。四是加强项目选址选线指导。指导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各类限制性要求,优化项目选址选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科学比选确定最优选址选线方案。对符合相关规定、确实难以避让环境敏感区的项目,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及时与环境敏感区主管部门沟通,开展相关可行性论证,尽可能采取无害化穿(跨)越等方式,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并依法依规办理手续。
2022年列入兴宁市省市重点正式项目有32个,截至目前,兴宁分局共办理重点项目环评手续6个,豁免环评手续15个,正在指导服务企业编制环评报告4个,环评批复率65.6%,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