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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访谈】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践行“两山”理念 建设美丽兴宁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15 11:03:40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兴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主要负责人 罗庆平: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开展交流研讨,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并结合工作实际,谈变化、说感受、谋落实,持续激发学习动力,提升学习质效,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的重要论述,为立足我市生态环境状况,准确把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兴宁,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过去十年,我市始终坚定不移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兴宁的天更蓝了、山更绿了、水更青了。新征程、再启航,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新思想、新部署和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围绕“保护兴宁生态环境”和“服务兴宁经济发展”两大方向,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建设好美丽兴宁。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主要负责人 罗庆平:

  我们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保护兴宁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实施,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好环保责任制考核,从严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三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消除重污染天气。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重点推动宁江河等重点河流生态保护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二)服务兴宁经济发展。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围绕企业关心的环评审批和申领排污许可证问题,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的服务对接工作。二是优化程序提效率。落实推行环评告知承诺、环评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审批不见面等制度,让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推动建设项目又好又快落地开工。三是扎实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争取更多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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