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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和每个人息息相关!--------读懂《生物安全法》系列之一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1 17:12:46



  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开始施行,这是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到底什么是“生物安全”?《生物安全法》中哪些内容与你我有关?

什么是“生物安全”?

  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一.我国生物安全领域有哪些风险?

生物安全法系统梳理了当前我国生物安全领域存在的8方面主要风险

1.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2.生物技术发展

3.实验室安全

4.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

5.外来物种入侵和生物多样化

6.微生物耐药

7.生物恐怖袭击

8.生物武器威胁


二.维护生物安全的主要原则是啥?

维护生物安全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三.如何筑牢生物安全防控制度?

生物安全法全链条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四梁八柱”,建立健全了11项基本制度:

生物安全风险 风险调查评估

监测预警制度 制度

信息共享制度 信息发布制度

名单和清单制度 标准制度

生物安全审查 应急制度

调查溯源制度 国家准入制度

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


**敲黑板**

生物安全法还明确了政府等公共管理部门、科研院校、医疗机构、企业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在生物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


四.如何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病的,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有关专业机构或者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性措施。

国家: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敲黑板**

依法应当报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漏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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