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06 10:32:21 |
6月3日,我市在会展中心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办理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梅州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邓强、陈日新、刘东峰、黄志勇、黄静宏等参加会议。
会上,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负责人通报了省生态环保督察下沉我市的有关情况和交办案件基本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黄陂、罗岗、水口等镇负责人汇报了案件办理情况。会议还围绕做好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洪国华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千家万户,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攻坚克难,确保督察发现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逐项解决、见底清零。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生态环境兴宁分局要负责抓总,案件牵头单位要落实牵头责任,属地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二要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协作配合,加大巡查监管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案件和问题尽快“销号下账”。三要进一步加强督导,确保整改见行见效。各包案领导、分管领导要负起领导责任,推动相关单位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牵头责任单位要每天督促整改落实,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高水平上报案件材料;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以精准有力的督查倒逼问题整改;纪委监委要及时介入,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全面彻底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不断夯实兴宁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