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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参考内容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14 17:19:41

《生物安全法》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生物安全法》共十章八十八条,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风险,完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生物安全法》立法意义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物安全定义
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生物安全范围
◆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
◆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应对微生物耐药
◆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生物安全重要地位和坚持原则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维护生物安全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 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领导体制,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加强生物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促进全社会生物安全意识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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