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3-01-10 10:39:36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兴安办〔2020〕35号),为健全完善兴宁市应急方案机制,提升应急能力,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形成以下4个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详情请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9日
联系电话:3259415,传真:3259415。
邮箱:sthjxnfjwrfzgmeizhou.gov.cn。
附件:1、兴宁市大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兴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3、兴宁市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4、兴宁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