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16 10:54:29 |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梅市府〔2023〕10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决定组织召开《兴宁市区宁江与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听证会,根据相关报名情况及听证会需求,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总数为23人。
一、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黄育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听证陈述人:
毛杰(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三)听证参加代表(19人)
1、兴宁市司法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合水水库管理处等部门选派代表各1名(9名);
2、合水镇、大坪镇、罗岗镇、黄槐镇、黄陂镇选派代表各1名(5名);
3、人大代表(1名);
4、群众代表(4名)。
5、记录人:兴宁分局派两人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注意事项:
(一)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三)参加听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特此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