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17 16:48:15 |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梅市府〔2023〕10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决定组织召开《兴宁市罗岗镇坪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听证会,根据相关报名情况及听证会需求,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总数为15人。
一、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黄育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听证陈述人:
吴春青(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听证参加代表(11人)
1、兴宁市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选派代表各1名(5名);
2、罗岗镇、罗浮镇选派代表各1名(2名);
3、人大代表(1名);
4、政协委员(1名)
5、群众代表(2名)。
(三)听证会记录人(2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工作人员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注意事项:
(一)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三)参加听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特此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