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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宝宁坭陂保种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规划股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2-21 09:18: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宝宁坭陂保种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局五楼规划科技股,邮编:514500

联系电话:0753-3251321 传真:0753-32614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一、建设项目名称:梅州市宝宁坭陂保种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梅州市兴宁市坭陂镇官陂村,场区中点地理坐标:北纬24deg; 3'8.53",东经115deg;46'46.15"

三、建设单位名称:梅州市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梅州市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拟以饲养兴宁市坭陂镇当地的坭陂种猪为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饲料间、办公生活区及配套黑膜沼气池、生化塘、沼气发电等设施。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37108平方米,其中苗木种植区占地面积213333平方米、生产及生产配套区占地面积23775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8380平方米,其中猪舍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计划饲养种猪500头,年出栏种猪及改良商品猪10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1)废水:项目采用地下收集管网+黑膜沼气发酵池+黑膜曝气池+二级生化塘+消毒的方式处理养殖废水与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其他地区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要求中较严格者后,回用于项目场内种植的苗木及项目周边林地灌溉,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废气:建设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气体、沼气发电废气、食堂油烟。养殖场臭气除臭系统设计以配怀舍、公猪舍、分娩舍为一个单元,以育肥舍、保育舍为一个单元,在两个单元中设置除臭通道,通过风机将两个单元猪舍内废气抽至除臭通道中经水喷淋除臭后外排。喷淋后喷淋水自流入过滤池,经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经采取综合除臭措施后,养殖场恶臭气体NH3和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沼气发电废气经脱硫设施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固体废物:猪粪及沼渣一起采用好氧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部分回用于项目苗木施肥,剩余部分外售;死猪尸体在做好消毒防疫措施的前提下进行安全填埋处理;废弃包装袋,拟收集后外售给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应独立收集,妥善贮存,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运。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猪车辆噪声、猪场内猪叫声、污水处理设备、水泵、发电机等,其噪声声级为65~105dB(A)。在噪声防治方面,建设项目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选择低噪音设备,从源头上进行噪声防治;设置减振基础;发电机安装减振垫,进、排风道安装消声器,发电机房落实隔声及吸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如水泵的维护,风机的接管等;污水处理设施各种水泵设备的电动机加隔声罩;及时喂食,及时处理发情母猪,合理安排猪舍,避免猪只由于拥挤相互挤压;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六、建设项目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建设项目一共收到公众意见113份,其中个人意见103份、单位意见10份,反馈意见的个人和单位均位于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建设项目收到的103份个人公众意见中,其中92份持同意意见,大部分公众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拉动当地经济增长,未收到有反对意见。建设项目收到的10份单位公众意见均持同意意见。

建设项目用地东北角、西北角苗木种植区外有3栋角塘村民居,与项目距离在10~25m之间,距离较近,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也征求了上述3户居民的意见,根据调查结果,上述3户居民均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到兴宁市环境保护局(梅州市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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