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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赣毗邻地市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联席会在我市召开——粤赣两省四市签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机制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21 16:13:58

       为进一步服务和保障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粤赣”两省四市间执法联动,构建“经验互鉴、执法互动、信息互通、联席互商”的跨区域执法联动工作机制,8月17日,粤赣毗邻地市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联席会在我市召开,并签订《粤赣两省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一级调研员刘晓华、二级调研员罗俊略、梅州市、兴宁市、平远县及河源市、韶关市、江西省赣州市等相关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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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上午,与会人员一行先后来到茅塘路超限检测点、兴宁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监控指挥中心,现场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执勤点的执法工作、多地联动综合执法、信息共享、系统联网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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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梅州市、河源市、韶关市、江西省赣州市四地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共同签订了《粤赣两省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梅州市、河源市两地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签订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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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要求,一要积极推进建立毗邻地区常态化磋商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部署联勤联动,研究解决具体执法问题;二要积极推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依托执法站点节点,科学制定计划,开展联合执法;三要积极完善信息互通共享和抄告移交机制。研究制定务实举措,探讨案件移交、抄送标准和争议解决规则,实现两省交通运输违法标准认定标准统一、违法处理结果互认;四要积极推动建立执法协作素质能力共建机制。联合开展培训、竞赛,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协作水平;五要积极开展跨区域执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了解企业群众实际诉求,解决困难问题,宣传法律法规;探索开展交叉执法评议,交叉监督检查,深化执法为民实践,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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