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23 16:25:5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兴宁市客运公司、兴宁市第一公共汽车限公司、兴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提出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及镇通村客运班线调整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我局行政审批股反馈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思广
传真:0753-3251598
电子邮箱:xnjtjxzsp@meizhou.gov.cn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