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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农村道路客运线路经营许可和车辆运营情况的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28 17: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核查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许可及规范运情况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3〕5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和车辆运营,对辖区现有农村道路运营线路、运营车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调整,现将我市农村道路客运线路、运行车辆情况进行公告。

       附件一:兴宁市农村道路客运线路(区域)优化、投入车辆运行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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