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30 08:59:20 |
按照梅州市开展市、镇二级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的工作部署,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共性要素实现市域范围统一,公开事项审查标准和填报要求,实现同一事项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我局梳理了行政许可事项81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行政征收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他行政权力事项19项。详情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兴宁市交通运输局网上服务窗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007228155)了解。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