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13 15:11:16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我局高度重视,结合交通实际,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
加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力度,鼓励开行跨市公交,推进 不同公共交通体系之间无缝衔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公交线网。强化智能化手段在公共交通 中的应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加快推进 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加大推广移动支付、电 子客票在公共交通领域中的应用。严格执行《关于市际公交 化客运班线运营的管理规范》,加强对公交化运营的客运班 线管理。加大公交出行宣传力度。推进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 设,在公路运输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公交优先” 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客运 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我市现共有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166辆, 新能源出租车6部,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46个,新能源出租车充电桩7个。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及运输 工具的安全管理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强化对危 险货物、危险废物道路运输活动的日常监管。协助相关部门 处理公路安全事故引发的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二)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常态监督制度,禁止未 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在行业内建设施工工地使用,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力度,对排 放不合格、未按有关规定加装和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 移动机械进行查处。抓好源头监管,确保交通运输行业为我 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持续向好作出应有贡献。
三、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监管
继续加强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从业许可管理,严格 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防范不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超范围 经营。配合环保部门打击机动车维修行业等重点领域非法收 集处置危险废物、白色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