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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9家业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的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7-01 15:28:29

  经核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兴宁市苑辉货运经营部(钟苑辉)等29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规定,现对上述29家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予以公告,逾期未延续的将依法注销。

  今后,我局将定期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普通货运业户名单进行公示,并对逾期未延续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名下营运车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普通货运业户名单.xlsx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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