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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发布时间:2021-09-09 15:46:15

   2021年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开启“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新篇章,奋力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2.谋划实施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法治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年度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梳理法治建设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年度工作举措。积极参与省市法治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试点示范。

  3.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将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

  二、全面依法履行职能职责

  4.优化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完善交通运输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深化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明晰职责分工,优化队伍结构,调整执法模式,着力构建运行顺畅、权责清晰、高效便民的执法新体制新机制。

  5.履行行政职能。建立权责统一、科学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能,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杜绝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不得法外设定行政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 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决定。

  6.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 年版)》,及时动态梳理,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运用、维护,配合做好与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监管平台的对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

  7.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审管衔接 机制,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监管事项和职责,健全监管标 准和规则,建立监管新体系新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发挥社 会协同共治作用。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等监管平台运用,持续做好监管行为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工作。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推动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

  三、加快完善制度建设体系

  8.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 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管理。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 利义务的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四、民主科学实施行政决策

  9.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市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完善责任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10.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用好法律顾问,加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济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回复、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案件办理、重点课题研究等领域的参与度、深度,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囊、助手作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提升执法质量。深入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执法“三项制度”,评估落实情况,推广样板做法,着力提高规范性、实效性和操作性。研究制定常见违法行为标准化文书样本、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细化量化重点事项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落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案卷制作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拓展监管执法维度。

  12.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年度执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着力提升综合执法力度和强度。深化依法治理,以治超执法、非法营运治理、“两客一危”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船舶污染防治、港口危化品综合治理等为重点,积极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促进生态文明,净化市场环境。建立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治理机制,对车籍在我市的重点营运车辆实施预警线、处罚线源头监管。

  13.统筹疫情防控。强化使命担当,实执法服务,切实加强疫情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加强营运车船严管严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应对、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维护道路航道通畅、运输秩序平稳和人员物资运输安全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

  14.健全监管机制。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的联勤联动、联防联控力度,强化案件移送,推行“一案多罚”,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区域执法合作,努力畅通执法数据互通渠道,探索实施跨区域、跨部门、多层级的联合协同监管,推动建立完善信用互认和联合惩戒机制。

  15.严格人员管理。深化执法风纪建设,进一步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强化事前预警、事中指导和事后处置,提高内部层级监督实效。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格执法证件的申领、审批、发放,组织开展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16.加强教育培训。贯彻实施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分级培训教育机制,局举办法治骨干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突出专题化、小班制、实用性。执法大队必须确保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丰富培训手段方法,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汇编执法典型案例,推行执法系统办案环节工作指引。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测试,督促一线人员进一步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17.深化示范引领。以开展执法实绩考评、法律知识考试、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化实操等为主要内容,以点带面,激发执法队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责任担当。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8.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力争提案、议案办理按时答复率、满意率 100%。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热线、电视直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强化各渠道舆情信息汇聚共享,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和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落实舆情分析 处置例会制度,总结舆情分析处置成效,通过重点难点问题和共性诉求的解决推动行业管理与服务质量提升。

  19.建立执法监督和日常巡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执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执法突出问题通报和执法质量管理结果运用,加强对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突出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执法等的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约谈制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和执法质量考核。狠抓执法检查计划的执行,定期对下级执法机构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执法计划部署和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比的内容。

  20.完善政务公开和运行透明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要 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1.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完善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有序推进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各类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源头上解决问题,运用系统观念预防调处信访矛盾,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全力做好建党100 周年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22.进一步做好复议诉讼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基层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复议应诉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八、着力造浓“八五”普法氛围

  23.深化干部职工法治理念。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举办专题法治讲座,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继续实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24.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五年和年度普法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研究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新载体,探索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交通法治宣传品牌或基地,依托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组织开展 12·4 宪法日联动普法宣传,继续实施“法律六进”和法治宣传全屏计划,不断提升行业普法工作水平和实效,提高全社会对法治交通的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加强法治理论研究,组织撰写和选送法治交通高质量论文,鼓励执法人员集思广益,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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