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2016年初中化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7-27 16: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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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宁市教育局、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兴宁市物价局、兴宁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兴宁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兴教〔2013〕91号)以及省、市文件要求,从《梅州市2016年初中化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中,经兴宁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研究,选用广东新世纪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百年学典同步导学与优化训练.化学》为兴宁市2016年初中化学教辅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7月27日至29日),如在公示期内对选用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兴宁市教育局监察股(联系电话:610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