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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兴宁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01 19:23:59

  经梅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2024年度我市中小学校下列同志获得高级教师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1.受理部门: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教育路5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2180895

邮    编:514021

2.受理部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社局3楼

联 系 人:谢 萌

电    话:2128309

邮    编:514021

3.受理部门:兴宁市教育局人事股

通讯地址:兴宁市机场路121号       

联 系 人:陈丽芳

电    话:3338610

邮    编:514500

4.受理部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通讯地址:兴宁市迎宾大道1号

联 系 人:陈冬苑

电    话:3262581

邮    编:514500

附:2024年度兴宁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兴宁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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