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21 08:37:32 |
兴宁市教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总体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始终坚持把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教育事业重大决策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公开,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落实,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制度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各股室,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工作中,由信息中心牵头,各个股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形式上,我局充分利用教育信息网、局机关政务公开栏、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局门厅电子信息屏等多种方式进行政务公开。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情况、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教师选聘等,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三)求真务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收到实效
我们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反复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调动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了中心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简化和公开办事环节,使机关人员服务意识普遍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三是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机关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在兴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截止2019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28条,微信公众号信息共199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缺乏更规范性的工作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督工作部门。工作布置多,指导、培训、监督少。政务公开工作存在流于形式,水平不高、内容表面化、随意性大的情况。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尚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中存在“公开就是公布”的理解误区,认为公布了就可以了,对于公开的内容有的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的不够到位。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方式和内容。要结合时代要求和教育行业特点,在强化工作培训的基础上,在政务公开工作主体的广泛性、内容的全面性、方式的融合性、过程的透明性上下功夫,在实现高效政务公开上做出努力。二是健全制度,保障规范实施政务公开。要通过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在工作标准、程序、时限、纪律、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把相关工作纳入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在实现依法实施上做出探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