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12 15:11:37
|
|
兴宁市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部结束,请通过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生还需带毕业证原件)于8月31日前到兴宁市教育局人事股2楼领取证书和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个人保管导致遗失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6105323
兴宁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