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1-13 16:38:01 |
2025年,兴宁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聚焦教育主责主业,推动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提高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健推进并取得成效。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法治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通过召开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示范带动基层党组织采取党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二是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行动,11月17日召开兴宁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进行了宣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等方式渠道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学法普法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校园普法的全过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有效提升师生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与素养,有力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
3.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股室各项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局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各类法规条例,让局机关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入行。三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考参与率100%、优秀率100%,提升了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化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1.开展主题普法宣传。一是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印发《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指导全市各学校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法治素养竞赛、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及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法治情景剧比赛,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参加教育部组织的2025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二是组织民法典进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将民法典宣传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相结合,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法治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走深走实。
2.加强中小学法治实践教育。各学校组织学生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依托兴宁市华侨中学“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应用科技设备为在校青少年提供学习法治文化的平台,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采用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的教学形式,让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全市各学校共选派81名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组织全市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校园开展普法课堂、“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和专题讲座等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围绕心理健康教育、校园矛盾纠纷等影响师生问题,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等纠纷处理,及时介入校园不法侵害等行为,排查化解纠纷及安全隐患,协助维护校园及其周边安全。
(三)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推进严格规范执法。组织执法业务培训与案例交流学习,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依托“粤执法”平台进行执法办案,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及时将所有行政执法结果录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2025年对3宗行政检查执法案卷和1宗行政处罚执法卷宗进行自查自评,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2.推进公正公开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了6项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和3项联合抽查事项,围绕校园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资助工作、卫生保健、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合计抽查各类学校、幼儿园20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12人,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坚持常态化双公示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将产生的行政执法信息上传公示,未出现迟报、漏报、瞒报情况。
3.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两个100%”改革,压缩办事材料、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办事审批速度和效能,持续开展“局股长走流程”活动,及时发现、解决办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改革,提高群众办事效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教育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缺少专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相关专业背景,行政执法专业性不强,执法规范化水平与综合执法部门存在差距,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二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当前校园法治宣传主要通过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课和班主任开展主题班会等方式,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缺少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缺少专业化、针对性的指导,影响普法教育的持续性、长效性,需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将普法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推进法治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学习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提高法治教育实效性。谋划教育系统年度普法计划,优化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培养专职法治教师,充实法治教育力量,持续开展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学校用好校本课程、研学、课后服务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载体,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和司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力度,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包容审慎执法,健全问责和容错纠错机制,践行“预防为主、教育引导、过罚相当、重在纠正”的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温度与效能,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质量。
兴宁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