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31 09:56:02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教育厅、梅州市教育局关于教育领域不当牟利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要求,兴宁市教育局成立了全市教育领域不当牟利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个整治组,深入推进“校园餐”、招标采购、中小学招生、教辅征订、中小学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学生研学、学生实习等相关领域问题整治工作。各整治组均已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和邮箱,受理相关违规线索投诉举报,欢迎广大师生和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监督。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校园餐”、招标采购、中小学招生、教辅征订、中小学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学生研学、学生实习相关问题。
二、投诉举报反映方式: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向兴宁市教育局举报,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