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教育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8-13 17:32:47 |
为保证我校初中部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兴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宁市教育局同意,按照兴教[2014]49号、兴教[2018] 9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暑期兴宁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选聘骨干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选聘教师7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
三、选聘对象
本市任教协议服务期满的在编有循环教学经历的初中教师。
四、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与应聘职位的学科相一致。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兴宁市第一中学行政楼一楼校长办公室。
3.报名手续及程序:
报考人员持《2018年暑期兴宁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选聘初中骨干教师报名表》、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梅州级及其以上荣誉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伪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说明面试的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 22日上午8:30-11: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综合面试(说课和答辩)形式进行
(1)说课:应试者根据教材中某一局部内容的教学任务,分析教材内容,结合学生的特点和教材的育人功能阐述教学过程(总体)目标,讲解自己的教学方案,该项占总成绩的60%。
(2)答辩:由评委随机进行提问,主要考查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思维和表达能力,该项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评委:
面试设评委7名,其中主评委1名,主持面试工作。
3.评分原则: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应试者面试分数。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聘用手续
根据综合面试的成绩,按分数高低顺序择优确定选聘对象,公示无异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它
1.入选人员,原聘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自行解除。
2.凡提交的材料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调动资格,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3.经办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凡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将严肃查处。
兴宁市第一中学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