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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 培根铸魂”——兴宁市教育局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22 09:10:22

  兴宁市教育局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立足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2022年兴宁市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兴教〔2022〕22号),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有效提升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文明校园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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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创建文明校园品牌活动

  持续贯彻落实《梅州市文明校园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兴宁市文明校园2021-2023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兴宁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兴市文明办〔2022〕6号),把创建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抓手。至2022年,我市有创建广东省文明校园先进学校3所,梅州市文明校园55所,兴宁市文明校园78所,文明校园创建达到全覆盖,全面提升校园文明程度。

二、打造思政教育红色品牌

  利用原中央苏区县的优势,依托罗屏汉故居、刘光夏革命烈士纪念馆、兴宁市党史教育馆等打造思政教育红色品牌,在各学校创建“德育大讲堂”,邀请革命后代、退伍军人等宣讲红色故事和革命精神160场次。至2022年,我市有兴宁一中、一小等4所学校获梅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学校称号。同时积极开展中小学德育课题研究,其中福兴中心小学张浪静的德育课题《苏区红色文化融入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研究》获省级立项,8个德育课题获梅州市级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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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表彰项目

  在表彰项目中设立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印发《关于印发<2022兴宁市“范剑冰奖”评奖方案>的通知》(兴教〔2022〕57号)等奖励文件和方案,以“范剑冰奖”“张庆华奖”“曾浩仁奖”及年度先进评选为抓手,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向作用。2022年,评选出先进集体10所、师德建设工作优秀单位12所、突出贡献校长奖1人、优秀校长10人、各类优秀教师372人、特别鼓励奖1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优秀个人462人,三好学生552人,新时代好少年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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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传承传统文化,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印发了《2022年兴宁市“竹板歌”进校园实施方案》《2022年兴宁市“传统版画”进校园实施方案》《2022年兴宁市“杯花舞”进校园活动方案》等方案,将传统文化中的“竹板歌”等20多项非遗项目融入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至2022年,我市有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1所,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3所。

五、拓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

  一是充分发挥17个乡村学校少年宫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开展读书、演讲等比赛和实践活动136场次。二是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实现了梅州市级从“0”到2所、兴宁市级从“0”到3所的突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免费参观;三是引进第三方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管理机构,依托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兴宁市教育局心理健康系统管理平台”,逐步形成“测、防、辅、教、治”一体化心理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学校综治工作站,规范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2022年,全市102所学校共4.8万人次在各类型的教育基地中接受德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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