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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安全同行——致全市师生和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16 10: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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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春节和元宵传统佳节期间,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在此特向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执行防火规定,坚持做到“五不”。森林防火,从我做起,各位老师、同学及家长朋友们要做到“五不”: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乱丢烟蒂;不在山林中、林区边玩火或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林区野炊、烧烤,烧荒点火;不盲目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二、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家长要做好引导孩子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同时,教育孩子注意交通、燃气等安全,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监管责任。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们要以身作则,做好子女的表率。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班级微信群等方式向每位学生家长发送温馨提醒,提醒做好火灾防范、规避火灾风险,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燃放要有成年人陪护。

  四、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我市有春节祭祀扫墓的风俗,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在此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遥祭先人。摒弃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冥物等陈规陋习,争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新风。

  五、勇于监督举报,保护森林资源。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直接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并详细说明着火地点及位置,以便于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到达火场进行扑救,严禁擅自进入火场扑救。同时,对发现毁林坏林的不法分子和不法行为,要敢于检举揭发,形成爱林护林的良好风气。

  万绿成荫久长时,星火燎原一瞬间。请广大老师、同学及家长朋友们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守护好绿美兴宁,维护好美丽家园,为推动兴宁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我们相信,只要大家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就一定能做得更好,人民群众就能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祝同学们新年快乐,学习进步!老师和家长们春节愉快,家庭幸福,阖家欢乐!

兴宁市教育局    

202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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